亲子鉴定实验规范标准
发布时间:2014.11.12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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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实验规范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法庭科学检验的DNA实验室。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前期检验 prior examination
DNA检验前进行的预试验和确证试验。
2.2 有机溶剂法 organic extraction of DNA
通过酚-氯仿混合物萃取DNA溶液中的蛋白质类有机物质,而保留DNA于水相溶液中的提取方法。
2.3 Chelex法 Chelex extraction of DNA
利用Chelex能有效地去除非核酸有机物的性能而提取DNA的方法。
3 案件受理
3.1刑事案件的送检人员需提供公、检、法、司,以及保卫部门的盖有公章的鉴定委托书或公函,并出示本人的工作证。民事案件的送检人员需提供委托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书,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
3.2 送检人员需填写送检登记表,详细填写送检单位、送检人姓名、送检日期、简要案情、送检检材名称及特征、有无作过鉴定、原鉴定单位及原鉴定结论、鉴定要求等。
3.3 接案人员在了解案情和鉴定要求后,逐一确认检材,并对检材进行编号,有条件的照相固定,最后在送检登记表上签名。
3.4 检验人员从接案人员手中受理检材时,应详细了解案情和鉴定要求,逐一核对检材后,在送检登记表上签名。
4 检材的提取和保存
4.1 适合DNA鉴定的检材包括血液(痕)、精液(斑)、唾液(斑)、毛发、组织、骨骼等生物检材。
4.2提取检材前注意记录检材的大小、形态等特征,必要时照相、录像固定。提取检材时必须戴手套。提取的检材必须分别包装,在包装袋上注明检材名称、来源、数量、采集日期等,并有采集人及采集见证人的签名。
4.3 对于活体检材,一般用医用消毒纱布或中速滤纸采集指血或耳垂血(2cm2以上),自然晾干。可以用口腔拭子提取口腔粘膜细胞,提取前须清水漱口,检材自然晾干;或取毛发3根~5根。以上检材均用纸袋包装后常温保存。
4.4对于血痕,类似衣裤、地毯、床单上的血痕,可以剪下一部分纸袋包装后常温保存;类似衣柜、墙壁、地面、刀、斧上的血迹可以刮取,或用生理盐水浸湿的纱线提取,自然晾干后纸袋包装常温保存。
4.5 涉嫌性侵害的,应用棉签分别提取阴道外端、中部和后穹窿部,必要时还应注意会阴、下腹、口腔、肛门等部位有无精液(斑),以及现场怀疑有精斑的其他检材,如床单、被褥、卫生纸、避孕套、内裤、衣物等。所有检材应该分别提取、标明记号、自然晾干、纸袋包装后常温保存。
4.6 现场的可疑毛发用镊子提取,用纸折叠后置纸袋内常温保存。
4.7 含有唾液斑的检材如烟头、果核、香口胶等用镊子提取,纸袋包装后常温保存。
4.8人流刮宫组织,取5g以上确认为绒毛的组织;引产胎儿,取5g以上的组织;羊水,取2ml以上的液体。提取的检材洁净容器包装、冰冻保存、冷藏送检。
4.10 根据案件情况,注意提取对照样本。
5 前期检验
5.1 血痕检验
5.1.1 预试验—联苯胺试验
5.1.1.1 试剂
a) 联苯胺无水乙醇饱和液; b) 3%过氧化氢溶液; c) 冰醋酸。
5.1.1.2 方法
取滤纸轻轻擦拭斑迹,分别加冰醋酸、联苯胺无水乙醇饱和液、3%过氧化氢溶液,立即出现翠蓝色为阳性反应。
5.1.2 种属试验—环状沉淀试验
5.1.2.1 试剂
a) 抗人血红蛋白血清或抗人血清;
b) 生理盐水。
5.1.2.2 方法
取少量血痕检材,滴入适量生理盐水制成浸出液。取试管加入抗人血红蛋白血清或抗人血清,然后小心加入上述浸出液,60min内两液界面间出现白色沉淀环者为阳性。
5.1.3 种属试验—对流免疫电泳法
5.1.3.1 试剂
a) 巴比妥缓冲液;
b) 高电渗琼脂糖;
c) 抗人血红蛋白血清或抗人血清;
d) 双蒸馏水。
5.1.3.2 方法
取高电渗琼脂糖和巴比妥缓冲液制成琼脂溶液,取琼脂溶液平铺于载玻片上,凝固后打两排成对的孔。取少量血痕检材,滴入适量双蒸馏水或巴比妥缓冲液制成浸出液,加入上述琼脂板负极侧孔内,在琼脂板正极侧孔内加入抗人血红蛋白血清或抗人血清,电泳30min~40min。电泳完毕后在黑色背景上方,通过斜光照射,观察两孔间形成的抗原-抗体复合物的白色沉淀线,有白色沉淀线者为阳性。
5.1.4 种属试验—金标试纸检验法
试剂和方法以说明书为准。
5.2 精斑检验
5.2.1 预试验—酸性磷酸酶试验
5.2.1.1 试剂
a) 碳酸钙b-萘酯;
b) 1-氯化重氮蒽醌;
c) 缓冲液:氯化钠 、冰醋酸、醋酸钠。
5.2.1.2 方法
取适量碳酸钙b-萘酯和1-氯化重氮蒽醌溶于缓冲液制成检测试剂,取少量可疑斑迹置白瓷板凹内,滴加上述试剂,如检材确为精斑,在30s内即可见橘红色反应。
5.2.2 确证试验—精子检出法
5.2.2.1 试剂
a) 1%酸性复红溶液;
b) 1%美蓝溶液;
c) 1%盐酸;
d) 生理盐水。
5.2.2.2 方法
取少量可疑斑迹用适量生理盐水浸泡后,涂于载玻片上,干燥后分别用1%酸性复红溶液和1%美蓝溶液染色,1%盐酸和清水洗涤,干燥后镜检。精子头部被染成红色,而尾部被染成蓝色。
5.2.3 确证试验—金标试纸检验法
试剂和方法以说明书为准。
5.3 唾液斑检验
5.3.1 淀粉酶试验
5.3.1.1 试剂
6 DNA提取
6.1 有机溶剂法 6.2 Chelex法 6.3 硅珠法
6.4 CTAB法
7 DNA质和量的检测
7.1 紫外分光光度计法
7.1.1 原理
通过测定DNA溶液对光的吸收,确定核酸的含量和核酸的纯度,不能区别DNA和RNA的含量。
7.2 定量胶检测法
7.3 人类DNA定量试剂盒
试剂和方法以说明书为准。
7.4 定量PCR仪
试剂和方法以说明书为准。
8 PCR反应
8.1 基因座
建议在以下范围内选择:
D1S80、D2S1338、D3S1358、D5S818、D7S820、D8S1179、D13S317、D16S539、D18S51、D19S433、D21S11、CSF1PO、TPOX、TH01、vWA、FGA、Penta
E、Penta D、F13A01、FESFPS、Amelogenin。
8.2 试剂
a) 建议选用国际通用的试剂盒;
b) 自行开发的试剂体系须经相关专家委员会认可后方可使用于日常检案。
8.3 仪器
PCR扩增仪。
8.4 扩增反应体系及循环参数
以各说明书为准。
9 反应产物的检测
9.1 银染检测
9.2 荧光检测
使用全自动荧光分析仪进行检测,器材、试剂和方法以各说明书为准。
10 人类线粒体DNA测序
10.1 器材和试剂
10.2 方法
10.3 遗传学分析
线粒体DNA D-loop 区碱基序列为单倍型基因,进行遗传学数量分析时应依照单倍型基因频率统计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P=ΣX2, h=(1-ΣX2)n/(n-1)
注:
X — 线粒体DNA基因型在群体中的频率;
P — 群体中任意两个体线粒体DNA 多态区基因型相同的可能性;
n — 检测的样品数量;
h — 群体在此位点的遗传多态性。
11 防污染措施
11.1 检验人员
11.1.1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实验室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
11.1.2 检验操作中应戴一次性手套,一旦手套被污染应马上更换;
11.1.3 根据检验需要戴实验室专用帽子和防护眼镜。
11.2 检验区域
11.2.1 检验开始前应用75%乙醇将工作台擦洗干净,检验结束后用10%bleach再擦洗所有的工作台面,每天定时对实验室进行一次紫外灯照射消毒;
11.2.2 实验室地板应定期清洗,PCR区域必须用专用工具清洗。
11.3 检验器材
11.3.1 各区域应配置专用的移液器、试剂架等,不能拿到其他区域使用;
11.3.2 移液器使用前应用紫外灯照射,每四个月用10%bleach和纯水清洗后,再用紫外灯照射。
11.4 检验过程
11.4.1 开启试管前快速离心一下避免样品喷溅;
11.4.2 移液吸头必须一次性使用;
11.4.3 设置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
12 文档资料
12.1 案件登记类
包括接案记录、检材的包装和检材情况的记录、检材保管或返回记录、检验中交接记录、鉴定文书发放记录等;
12.2 检验记录类
包括DNA提取记录、PCR反应记录、电泳检测记录、观察到的结果记录等;
12.3 鉴定文书
12.3.1 第一部分应包括送检时间、送检单位及委托单位经办人、案发时间、案发地点、案件性质、送检要求、送检材料;
12.3.2 第二部分应包括检验过程与方法、检验结果、分析讨论、偶合率等指数、结论、鉴定人签名、复核人签名、鉴定发出日期。
12.4 相关图谱类
包括仪器分析图表、照片、自显影图、干燥胶等。
13 检验周期
检验周期依不同检材而定,新鲜检材检验时间一般为2至7个工作日;陈旧检材的检验时间一般为5至14个工作日;疑难检材的检验时间相应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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