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极之下谢某将聂某诉至法院
辛辛苦苦养育了三年的孩子,却发现不是自己亲生的,想到妻子给自己带了“绿帽子”,自己还帮他人抚养孩子,谢某气愤不已,一纸诉状将妻子聂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与聂某离婚,并要求聂某赔偿抚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离婚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离婚协议。
案件受理后,谢某情绪激动,坚决要求与聂某离婚,并要求聂某作为婚姻过错方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小孩抚养费。办案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确认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于是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耐心说理释法。最终,聂某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并希望谢某看着夫妻一场和孩子的份上,好聚好散。经过耐心的劝解和开导,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谢某与聂某自愿离婚;孩子由聂某直接抚养,谢某不承担小孩抚养费;聂某放弃要求王欣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和小孩抚养费的请求,双方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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